就2025年《施政報告》,本人積極收集及整合金融服務界意見,並從四大方面提出具體建議, 包括: (1) 推動金融革新求變、(2) 促進多元創新發展、(3) 強化內外聯通角色,以及 (4) 促消費利民生發展,進一步提升香港整體的競爭力,增強發展動能。有關建議的要點如下:
(1) 協助中小企上市及發展: 政府應正面對待及重視中小企的發展潛力,包括所有現已上市 (並協助其維持上市地位)及未來有潛力上市的中小企,以及中小型金融服務和專業服務等機構。據統計,由年初至今,約有50家中概股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,當中近一半是來自香港;政府應積極協助及吸引相關企業在港上市,將有助帶動更多中小型包銷商、保薦人及券商等業務,以及增加對中小型會計、法律等機構的服務需求。
同時,須對上市公司進行收購合併的相關規則拆牆鬆綁,尤其是放寬跨行業併購對核心業務轉變的要求 (包括就《上市規則》第13.24條中有關「經營的業務須有足夠的業務運作」的規定和第14.82條中有關「現金資產公司」的規定,分別放寬對傳統業務轉型的要求,以及加大靈活性以讓業務得以重組和改善)。
(2) 激活GEM及中概股回流做好準備: 早前GEM改革措施未能有效刺激GEM的活躍度,港交所應進一步檢討GEM和主板在巿場上的定位,並重塑GEM品牌,以及作出有效的解決方案以提升GEM的交投量。有業界人士建議,可縮短等候轉主板的年期,例如由3年減至2年;若企業滿足盈利要求,亦可放寬或取消5億元市值的轉主板要求,讓本身有盈利、可持續健康發展的企業不需額外、不合理地催谷其市值至5億元。此外,監管機構除了為在美的大型中概股回流做好準備外,亦須積極協助中小型中概股赴港上市,把握好中概股回流帶來的機遇。
(3) 加快落實保證金的存入安排: 監管機構正着手檢視保證金的存入安排、優化保證金和抵押品要求等,期望有關政策盡早落實推行,當中包括提高保證金的現金存入息率、允許在港交所旗下結算所跨市場按金制度的做法,以及擴大合資格抵押品範圍,將有利業界發展。
(4) 無紙證券制度的收費意見: 市場關注無紙證券制度推出後可能引申的新增收費。首先,有關制度推出後,不應增設新收費;如果確實有新增收費,亦應一視同仁,統一收費結構,確保公平性和能夠讓業界轉嫁相關費用,並務求在新收費模式推出時,不會令大量業界人士的經營成本增加。
其他市場改革包括長遠再度下調股票印花稅,以提升港股競爭力和促進高頻交易活動;優化手數要求,當中手數制度可分階段、分開不同板塊進行;擴大強積金的投資範圍,讓強積金基金更直接投資於不同類型的產品,包括數字資產、黃金產品、ETF等;以及建議證監會就會計入賬及 FINI 財政資源規則 (FRR) 的計算方式釐定更清晰的指引,讓金融機構遵從等等。
(5) 深化互聯互通: 建議下一階段加快落實大宗交易納入互聯互通機制,並探討將衍生產品加入其中,亦可與內地商討推出商品通、期貨通及新股通等,提升市場深度和廣度。港交所亦可加強與內地監管部門商討,研究放寬南向「港股通」限制,包括調低上市公司的准入門檻,例如容許30億元市值公司加入;以及放寬內地個人投資者50萬元人民幣的投資門檻 (例如降到介乎10萬元至25萬元人民幣)。
(6) 推動期貨及基金業發展: 有業界意見反映,期交所應盡快實現23小時交易、增加假期交易的期貨品種、進一步豐富商品期貨產品、加強對期貨業的宣傳推廣,以及為業界增設激勵計劃,刺激期貨產品交易。基金方面,建議政府提供稅務優惠,以及促請港交所降低上市費用,藉此吸引更多國際大型私募基金來港上市;以及檢視將開放式基金型公司 (OFC) 納入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機制,擴大兩地資產管理行業的發展空間。
(7) 促進數字資產發展: 有業界人士建議,容許機構和零售投資者參與更多不同類型、不同幣種的數字資產交易,並放寬專業投資者的資格要求,以及將數字資產列作《證券及期貨(財政資源)規則》下的資產。同時,亦應增加數字資產ETF的資產管理規模和交易量、提升數字資產相關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和吸引力、開發更多數字資產期貨及期權產品,以及促進產品代幣化和零售化。
(8) 擴闊跨境理財通2.0: 建議增加跨境理財通投資產品的種類,例如擴大基金、固定收益等產品,尤其要滿足「南向通」高增值投資者的需求,包括提供低中風險以外的投資產品、另類投資或私募基金等;推動內地券商與更多香港券商建立合作安排,增加不同資本背景券商的參與度,並研究納入更多不同類型的金融中介機構參與其中;以及持續優化理財通產品的跨境銷售及宣傳方式,讓兩地從業員可全面開展業務。
(9) 加快構建國際黃金交易中心: 香港需要一個黃金交易所,定位應建立在國家戰略宏觀佈局上,有利於國家的長遠發展。建議先要了解中國人民銀行的想法,並與中國相關部門充分合作 (包括國家發改委、國務院港澳辦、上海黃金交易所、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等);而黃金交易所的股東組合對象,可以是特區政府所屬基金、地域銀行、大型基金,以及香港金銀業貿易場行員。特區政府亦可借機從根本上解決香港金銀業貿易場已有115年歷史的組建問題,如上世紀80年代初四會合併成立聯合交易所。
另有業界人士建議,除了增加香港品牌的實物黃金作為外匯儲備外,亦可透過轉換部分金管局黃金儲備,增持香港實物黃金ETF;並且在現有香港實物黃金ETF的基礎上,推出更多期權及期貨產品。此外,除擴建機場金庫外,特區政府亦可考慮於北部都會區建設金庫 (機場金庫地處戰略要地,部分業界人士表達對機場金庫戰爭風險的擔憂)。
(10) 協助業界升級轉型: 政府須積極協助金融服務業界引入金融科技和人工智能技術,促進中小型券商向資產管理、綠色金融、數字資產及Web 3.0等高質量方向發展,令其服務更趨多元化,增加其收入能力,並且開拓新思維及發掘創新的營運和工作模式,促進金融服務業升級轉型。
(11) 促消費利民生發展: 建議政府透過一系列措施,包括支援中小企、推動盛事經濟、推進北都創科和教育樞紐、促進旅遊和低空經濟發展、加速青年和醫療發展等,呼應國家政策,加強跨部門協作,藉此提振本地消費及帶動經濟持續發展。